发布时间:2025-02-06 07:06:29
住房公积金是强制性缴纳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必须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或少缴。新入职的员工从其发放工资之日起开始缴存,缴存额计算为员工当月工资乘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若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首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责令公司限期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为员工设立公积金账户,逾期不办理的将面临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其次,对于逾期未缴或少缴公积金的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责令公司限期缴存,如逾期仍不执行,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公司未给员工缴纳公积金时,员工应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而不是向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进行公积金维权投诉时,员工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文件(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离职证明、劳动手册、综合保险证明等),以及工资基数证明(工资凭条、银行工资卡明细或社保结帐单、社保缴费摘录等)。